关于发展社员开展“社员建家”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中华职教社,各有关职业院校、民办学校、培训机构:
中华职业教育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国性的职业教育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职业教育界、民办教育界的重要桥梁和纽带,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职业教育社总社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省职业教育界、民办教育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进一步壮大职教社队伍基础,有效凝聚广大社员的智慧和力量,更好地推动我省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现就加快发展社员、开展“社员建家”工作及活动通知如下:
一、积极发展社员。凡从事或热心于职业教育事业以及与本社有工作关系的人士,赞成并愿意遵守本社章程(可通过中华职业教育社官网查阅),可申请加入本社为个人社员;赞成并愿意遵守本社章程的事业、企业单位和其他热心职教事业的组织,可申请加入本社为团体社员。
申请入社,须填写入社申请表(请在中华职业教育社官网右侧“申请入社”专栏下载)。个人及团体入社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华职教社地方组织批准;所在地未成立中华职教社地方组织的,个人及团体入社可通过其他社员或职教社相关工作机构直接向省中华职教社提交入社申请表。
二、建立社员小组。社员小组是本社基层组织。社员在3人以上即可成立社员小组,规模上限一般为10人左右。由社员推举组长、副组长并报上一级组织备案。必要时亦可由上一级组织指定。社员小组的基本任务是:
1.传达和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决定;
2.结合实际开展章程规定的活动;
3.关心社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4.吸收社员,收缴社费,传递社的内部刊物。
三、开展“社员建家”活动。“社员建家”是指在各级职教社的指导下,在条件成熟的院校或培训机构的支持下,在学校或培训机构建立“社员之家”,作为本单位社员小组开展社员活动的固定场所。
“社员之家”应有独立的办公用房,面积一般不小于30平方米,应悬挂“中华职业教育社社员之家”标识,且配备开展社员活动的相关用品。
社员小组在组长的带领下,将“社员之家”作为活动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符合职社宗旨的活动,发展社员,扩大队伍,为促进学校的发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职教社的发展夯实基础。
2020年,省职教社拟在条件成熟的学校和培训机构指导建立5—10个“社员之家”,并对建成的“社员之家”提供如下支持:
1.赠送黄炎培日记一套(16卷);
2.赠送中华职业教育社宣传画册5本;
3.赠送一年《教育与职业》杂志;
4.赠送中华职业教育社《社迅》。
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职教社要积极鼓励、帮助、支持相关学校和培训机构成立社员小组,建设“社员之家”,开展社员活动,不断增强组织活力。各团体社员学校(相关机构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社员建家”活动,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个人及团体入社登记指导以及接受“社员建家”活动相关工作咨询。
中华职业教育社每年将面向全国开展“最美社员之家”评选表彰活动,各地各校应注意收集整理本地本单位“社员之家”开展活动的相关图片资料,及时总结经验,及时向省职教社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职教社影响。
欢迎关注安徽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微信公众号。省职教社联系人:刘良彬,联系电话:0551-62655327(传真),电子邮359872675@qq.com。
特此通知。
安徽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2020年5月11日